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7:26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7级、2018级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4.研究生放弃既有科创项目结题的,其指导教师的其他研究生不允许申报本年度科创项目;研究生既有科创项延期结题目的,其指导教师的其他研究生不允许申报本年度市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立项审核并排序,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公示3天。
(三)学院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择优向研究生院推荐。
(四)研究生院推荐立项名单到重庆市教委。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创新项目”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层次分开申报,博士生项目应学术思想新颖、立意明确、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探索性。鼓励研究生申报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的项目。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2。
2019年的“创新项目”,市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0.5万元,校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0.6万元和0.3万元。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23日中午12:00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周源,联系电话:62789126,电子邮箱:851382768@qq.com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3.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