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我校成为了国家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首届共招收桥梁专业研究生3名。
1998年通过了交通部质量评估检查。
2000年获得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
2001年获得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2004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06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首届录取博士研究生共12名。
2008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2015年学校推进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18年学校机构优化调整,撤销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职能职责整合到校内其他相应部门,研究生院主要职能聚焦学科建设、学位管理、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