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11:25
各2017级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中考试定于第11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请见附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注:1、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互相提醒,互相督促,营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场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2、所有考试,均不得使用包括手机在内的电子设备,一旦发现使用,以作弊论处。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