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0:56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第21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请见附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注:1、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互相提醒,互相督促,营造文明、诚信、健康的考场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2、无论开卷或者闭卷、所有考试,均不得使用包括手机在内的电子设备,一旦发现使用,以作弊论处。
3、补考或重修的同学,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直接到考场考试,向监考老师表明身份,把名字签在签名册最下方。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