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5:51
各相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级研究生:
为做好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相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学院确定。
2.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二)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学院确定。
2.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且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如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则必须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3.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为选择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选聘校内副导师。
(三)不符合基本条件或符合基本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在上一年度有未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情况。
2.在上一年度的学位论文抽检中有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但未指导过硕士研究生且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
三、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一)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5名。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导师,或在上一年度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论文的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7名。
(二)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3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过1名。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导师,或在上一年度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获得市级优秀论文的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4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名。
(三)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2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不超过1名。
(四)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总数不超过1名。
四、工作流程
1.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工作方案。
2.研究生与导师互相沟通,达成初步意向,报学院审核。
3.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导师,按照研究生类型(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表。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和方式
各培养单位在开展本年度双选工作前,报送实施工作方案并同时分别报送参加2018年双选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和参加2018年双选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报送材料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栋528),同时报送送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实施工作方案及参加2018年双选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于2018年9月7日前报送。
六、注意事项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规模和导师科研情况,自行制定本学院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条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源 联系电话:023-62789126 电子邮箱:851382768@qq.com
附件:
1.参加2018年双选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2.参加2018年双选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