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0:34
为规范有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交大〔2013〕267号),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申请与审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与审核时间安排
1.9月6日~10月13日: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完成资格审查和论文查重;
2.11月17日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完成评审意见回收;
3.12月10日前:博、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
4.12月30日前:拟于12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12月30日前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博士学位公示。
二、学位论文撰写
研究生应按照《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交大研〔2015〕22号,http://adge.cqjtu.edu.cn/info/1096/2097.htm)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导师、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性审查把关。
研究生可借助检测系统(https://cqjtu.lun51.com/yjs)进行论文形式规范检测。该系统仅为辅助工具,是否使用学校不作硬性要求。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隐去作者、导师、学号及与之相关的信息。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直接送审,不再重复提交。
(一)博士学位论文
只检一次,重复率小于等于10%为通过,大于10%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硕士学位论文
1.重复率小于等于20%为通过;
2.重复率大于20%但小于等于35%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申请二次查重,二次查重仍不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须延期半年毕业;
3.重复率大于35%者属于重度抄袭,本次申请直接无效,需延期半年以上再申请。
四、学位论文评审
按《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3〕113号,http://adge.cqjtu.edu.cn/info/1096/5105.htm)执行。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