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吴洪明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5:29
各办学点及在职工程硕士:
根据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和《重庆交通大学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条件
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须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通过GCT考试并被学校正式录取;
(二)符合培养方案规定,成绩合格;
(三)完成硕士论文写作,并经导师签字同意;
(四)学位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
(五)交清学费。
二、答辩工作安排
(一)2020年10月8日前完成初审
在职工程硕士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办学点初审:
1.工程硕士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
2.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学生完善签字手续);
3.论文选题报告表(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并完善签字手续);
4.论文中期检查表(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学生完善签字手续);
5.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号-作者姓名”命名,PDF格式,学位论文必须符合重庆交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格式,按“双盲”要求封面及致谢部分涉及到导师、学生姓名的一律用*代替)。
(二)2020年10月9日前提交资料
各办学点负责人把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以“省份-汇总表”命名的电子版)和学生学位论文(以“学号-作者姓名”命名的电子版)、由导师签字的工程硕士答辩申请表提交校学位办。
(三)2020年10月10日前查重,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
校学位办对统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和送审。查重结果25%以下为合格,查重率超过40%属于重度抄袭,本次申请无效。查重率超过25%,但在40%以下的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再查一次。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直接送专家盲审,论文盲审费由学生承担。论文的评阅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答辩
原则上学生回校答辩。如果办学点答辩人数较多,可申请由研究生院和办学点共同组织专家组到办学点统一答辩,异地答辩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承担。
(五)在2020年12月8日前提交授位材料
答辩通过后申请人按顺序提交以下授位材料:
1.工程硕士答辩申请表;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表1份;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1份;
4.工程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1份;
5.工程硕士学位审批表及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6.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及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7.论文答辩表决票1套;
8.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1份(另:pdf格式一份);
9.学位论文5份(版权申明、原创声明需工程硕士和导师签名);
10.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11.工程硕士上报学位数据表(此表用于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请学生准确填写,由办学点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12.授位名单(请学生准确填写,由办学点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13.近期小2寸彩色蓝底相片1张及该照片的电子文档(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专业、学号及姓名;电子文档格式JPG)。
三、要求与说明
(一)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自完成学位论文,与导师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汇报、交流论文进展情况,修改及定稿必须得到导师的同意。学位论文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格式》要求完成。
(二)上报的材料要求填报完整、信息准确规范,照片规范,以免影响学位证书及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的准确性。
(三)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通过定稿后需以PDF格式提交校图书馆。
(四)通知中提到的所有表格(按学校统一格式)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
(五)按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本期答辩和授位工作为在职工程硕士申请授位的最后一期,此后不再受理在职工程硕士的授位申请。
四、联系方式
电子资料接收邮箱:whm@cqjtu.edu.cn
纸质资料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吴洪明
电话:17782358399 023-62789046
邮编:400074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