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人:培养科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1:28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市/校级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现决定开展我校2026年秋季市/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应开展中期检查或以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市/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请各学院对照各自项目状态清单梳理项目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应中期检查但未按时参加的项目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计划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前参加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为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流程
按如下要求开展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的日期前提交相应的《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中期检查评审表》(附件2)及主要阶段性成果(或其他能证明研究进展的材料)的至学院及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如后继工作计划有变,另需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变更。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安排督导专家,附件1-4均需提供给所有专家。
3.学院及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更新检查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1.各学院应在评审前24小时报研究生院《评审安排表》电子版(附件4);
2.各学院中期检查结束后,报送学院盖章后的《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
3.纸质版中期检查材料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报送地址:明德楼B栋研究生院524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62789093,邮箱1399672926@qq.com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