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6:03
各相关学院: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2025年研究生院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了研究生科研创新特别资助工作,现拟对达成特别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兑现资助。
已达到资助条件(附件1)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无误后,于2026年6月1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院对提交资料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兑现资助名单。
达到资助条件研究生提交材料清单为:
1.本人承担市级科创项目结题证书复印件;
2.成果清单(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为准)及成果复印件(检索论文必须提供检索报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瑞强;电话:62789126;邮箱:pyk@cqjtu.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
研究生科研创新特别资助条件
1.签订《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特别资助协议》。
2.本人所申请的市级科创项目如期结题。
3.完成规定项数的、以下标志性成果:
(1)SCI/SSCI/EI/CSSCI收录期刊文章;
(2)省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科技奖励;
(3)学校认可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4)授权发明专利;
(5)成果转化。
博士生应至少同时取得4项以上标志性成果,其中,论文成果不少于3项;硕士生应至少同时取得2项以上标志性成果,其中,论文成果不少于1篇。
注:①论文作者排名只认研究生第一(博士至少2篇,硕士至少1篇),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省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科技奖励有证书同时有署名,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有证书。SCI论文要求中科院三区及以上,EI及CSSCI论文要求中文正刊;1篇中科院一区SCI论文,可计为2篇中科院三区SCI论文。
②发明专利只认研究生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
③成果转化指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年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完成人(需提供发明专利或成果证书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销售发票)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