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7:01
校属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动学科改造升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启动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授权点类别 |
授权点层次 |
授权点名称 |
工作内容 |
所属学院 |
学术学位 |
博士 |
系统科学 |
制订培养方案 |
数统 |
专业学位 |
博士 |
土木水利 |
制订培养方案 |
土木、河海 |
博士 |
交通运输 |
制订培养方案 |
土木、交运 |
|
硕士 |
能源动力 |
制订培养方案 |
机电、航运 |
|
硕士 |
数字经济 |
制订培养方案 |
经管 |
其他未列入清单的授权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单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依据及要求
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网址: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附件1)
3.《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工程教指委〔2024〕20号】(附件2)
4.《重庆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意见》交大〔2021〕278号(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1~3月 |
学院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走访本学科相关院校(6个以上),形成调研报告,拟定培养方案初稿。 |
4月18日前 |
1.学院聘请学科评议组、专业指导委员会、行业专家等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 2.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 3.同步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形成初稿。 |
4月底前 |
学院学位分委会对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议。 |
5月16日前 |
按照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同时提交调研、论证报告。 |
5月底前 |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
6月13日前 |
学院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6月底前 |
学院将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研究生院审核后正式使用。 |
联系人:周源,邮箱:851382768@qq.com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附件一)
附件2:《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意见》
附件4: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附件6: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2024版)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