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7:30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研究时限已满或超期的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交延期申请单(附件5)报研究生院备案,延期只能申请一次且最长一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放弃申请单(附件5),研究生院将终止该项目;项目主持人未按时提交延期或放弃申请的项目,研究生院将视为其自动放弃该项目,该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
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流程详见附件7。对初次按期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或开展教学实践后,于下一年由项目主持人主动提出申请再次结题验收。暂缓结题只能一次,再次结题仍不通过的,研究生院将终止该项目。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纸质版:《结题验收表》、《项目结题研究报告》,A4纸双面打印各一份;
2.word电子版:《结题验收表》、《结题验收评审表》、《结题证书信息表》;
3.扫描后PDF版:《项目结题研究报告》,要重点突出项目开展、实施前后的对比及可操作性和应用推广工作。请按附件3参考格式:含立项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正文、论文(应在醒目位置标注“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专利及其他支撑材料等,如有教材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及能证明本人成果的材料;
4.如需延期或放弃,需提供签字盖章的PDF版《附件5: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或放弃申请单》。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下午5点。
报送地址:明德楼B栋524室,邮箱:1399672926@qq.com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278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