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因为应征入伍,创业,生病或特殊原因保留入学资格后,保留期满前应在秋季开学前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意:申请入学需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入学申请,线上(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下(纸质申请表)审批同时进行。